第二节 洋务工业的新进展
一 洋务工业发展的总体状况
在中法战争期间,清廷及洋务派官员们也感到从国外购买军械、弹药的不便,又感到本国各机器制造局的产品不敷需用。在中法战争结束之后,清廷即令各省积极整顿机器制造局,加强军火生产。因此,从1885年起,洋务派在兴办工业企业方面的举措也有所推进,至1894年,10年中洋务派又创办和支持了29个企业,详见表6-2:
表6-2 1885-1894年洋务军用和民用企业状况表(资本单位:两)
资料来源: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下册;台湾机器局和湖北枪炮厂另参见樊百川《清季的洋务新政》第2卷,1337页。
说明:(1)中小民用企业有官办、官督商办两类。官督商办企业中又有与官方关系疏密之分,有的论者将官督商办企业中与官方关系疏松者划为“民族资本企业”,其余均划为“官僚资本企业”。笔者将所有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视为“洋务民用企业”,只将纯商办企业另作论述。(2)表中台湾基隆煤矿和台湾铁路后改为官办。(3)表中的“中国铁路公司”由“开平铁路公司”改组而成。(4)带“*”的企业,其资本数系其从创办到1894年期间的实支经费,即包括厂房建设和生产经费。(5)几家铁路公司的状况见下文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