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张东哲犯罪的充分证据,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游戏装备和游戏币是游戏玩家投入了时间、人力、物力而产生,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有财产属性,盗取账号的虚拟财产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计算机的系统安全,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并侵害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持反对意见的法制民警认为,虚拟财产的概念目前仅仅出于立法研究层面,针对网络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并无定论,我国并没有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标准,也没有“虚拟财产”的相关评估机构,公安机关无法对盗窃数额认定,我国刑法在立法时并未明确规定虚拟财产属于刑法保护的“公私财产”,张东哲雇佣他人在网吧种木马的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无疑,但他所盗取的网游账号、qq号等虚拟物品不应属于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对象,所以盗取虚拟财产属于民事纠纷。若以“盗窃罪”移诉,将会产生巨大争议。
打电话咨询市局法制处,法制处的民警说要“开会研究”,谁也说服不了谁,江科长只好让马局来“评理”。
接到江科长电话的时候,马局正在杨局办公室刚刚给局长、政委汇报完工作。
政委杜和正是本科学历,准备年底参加在职研究生的联考,对各种案例很感兴趣,饶有兴致地问道:“老马,海涛同志说的什么案子,需要让你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