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背靠在老旧的藤椅上,看着我站在椅子上将公告板挂到墙壁上,扯着唇道:“我们其实可以在旁边开个婚介所啊,你看这婚离得,真不像话啊。”
我从椅子上跳下来,很是附和地点头。
小波抢白道:“就这样,没错,我们把后面这座山给包下来,山顶是法庭,专门用来离婚,半山腰是婚介所,离了婚的进这道门。”
我掩着唇笑,生活过得太好了,人们愈加想追求更幸福的生活,离婚案件占总收案的百分之九十,并不奇怪啊。
庭长扔来两本案卷,说:“殷可,填好应诉通知书和传票,我们下乡。”
耶,又下乡!
我最爱的就是下乡,尽管现在时值六月,外面的太阳已经开始毒辣了,但是一点也不减我对下乡的兴致。
那么热衷下乡应该是和我小时候的记忆有关。小时候我最喜欢去乡下姨妈家玩,泥巴没少耍,鸟窝也没少捅,赤脚走在田埂上,光个屁股泡池塘里,用柳条围个圈戴头顶上,或者懒懒地睡在树荫下的吊床上,这些记忆都十分的美好,美好到现在只要一下乡,闻到混了猪粪味的泥草香时,我的心情就会情不自禁地很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