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健融合指的是残障者与非残障者融合发展,平等地享受各项权利。残健融合的范围比较广泛,其中就包括教育融合、就业融合,是全方位的社会融合。为此,整个社会的残障观要从医疗模式,即认为这一群体要通过医治而适应社会,尽快发展转变为社会模式残障观,社会应该提供更多的支持来帮助残障者实现融合。
残健融合是社会多元融合的一种,是一种先进的社会治理理念,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历史上,残障者曾长期受到社会排斥,无法参与社会生活。这一群体是一个庞大的、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库——我国有8000多万残障者,如果他们能发挥自己的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就业,那么不仅能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同时也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我们不能把他们看作社会的负担,相反,如果他们中大部分人不参与工作,这样才势必会带来很大的国家公共财政的负担。
融合的前提是保障残障者的各项权利,包括康复权、教育权、无障碍权利、就业权、文化娱乐权利等。拿无障碍权利来说,这是残障者实现社会融合的非常重要的条件。比如,残障者能否参与工作,取决于从家到单位这一路上是否有无障碍设施。这里的无障碍设施包括在社区、公共交通、办公楼等一切场所都要兼顾残障者的通行权。如果无障碍设施建设到位,那么他们可以像所有人一样参加工作。目前在我国的一线城市,残障者设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依然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说有的地方台阶做高了,不利于轮椅车的通行;有的地方盲道被占用……这些行为都不利于残障者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