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与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推动国家课程的实施
在普及的同时要保证教育质量的提升与新的教育理念、新的课程设计的实施,既要保证在教育规模上实现普及的要求,又要在教育活动的标准上达到较高的水平。普及高中教育是在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因此,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同时必然也是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等进一步深化的过程。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国家课程计划的实施,保证开齐开足国家必修课程,努力保证足量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在教育评价上注重应用发展性评价的理念。总之,推动国家课程实施的高中教育普及过程才是有意义的、有质量保证的。
3.在普及的同时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沟通与融合
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职业中等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同时,研究更加灵活多样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模式,并根据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我国在义务教育后的高中阶段开始实行分流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升学为目的,职业高中教育以就业为目的,高中阶段普职融通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由于分流过早,高中阶段教育就业与高考的定位泾渭分明,普职融通困难,造成学生和社会的双重损失。兼具普高与职高双重功能的综合高中教育比例太少,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因此,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过程也应该是促进普职融通、改进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的良好时机。通过普职融通,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才能最终保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性,才会真正满足社会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