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中央政权的过程中,各派势力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形成了首义地区武汉和同盟会中部总部所在地上海等地方集团。1911年11月,武汉和上海两地分别致电各省,要求派代表商议组织临时中央政府。后经反复协商,才决定各省代表会议在武汉举行。就在湖北和江浙两大集团为会议地点展开争论时,清政府加强了对武汉的进攻,革命军作战连连失利。
12月底,长期在国外领导反清革命的孙中山回到上海。由于孙中山的崇高声望,各省革命党人大都主张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立宪派和旧官僚也认为孙中山堪称总统的最佳人选。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举行会议,正式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从上海乘专列到南京赴任。当晚,孙中山宣誓就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通过孙中山提出的各部总长名单;成立临时参议院作为立法机关;规定南京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所在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诞生。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短短的3个月内,颁布了许多改革法令,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政治方面,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宣布中华民国公民一律平等,公民享有选举、参政等政治权利和居住、信仰、集会、出版、言论等自由。在经济方面,保护工商业;废除清朝苛捐杂税,鼓励人民兴办农业;奖励华侨在国内投资。在文化教育方面,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禁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提倡男女同校,奖励女校等。在社会习俗方面,废除历代延用的跪拜和“大人”、“老爷”等称呼;规定男人一律剪辫,妇女禁止缠足;严禁种植、吸食鸦片和赌博。在对外政策上,主张关税自主;为换取各国对中华民国的承认,避免列强干涉,主动承担过去的外债和赔款,承认清政府和各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这些措施有利于维护民主政治和发展经济,但临时政府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帝纲领,也未有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